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9日以臺教學(六)字第1130034044號函辦理。 二、本校位處第五作戰區,函示113年7月22日1330-1430分,將實施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屆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00時至1430時實施30分鐘「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演練,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三、提醒所有師生防空警報時,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 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柵欄),供周邊民眾就近 實施避難;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駕駛、乘 員),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必要時由各需 用機關自行運用替代役人力)引導,就近進入防空 疏散避難設施,以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