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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

申請資格:本校專一至專五在校生

有以下情形以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相關繳交文件(1~4為必要檢附):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113-2學期註冊章)

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4.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5.114年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境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6.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大等之證明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

申請辦法:將相關文件填註備齊後繳至課指組,以利後續上傳呈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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