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
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一)申請書(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延長至114年11月14日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