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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務處徵聘校安人員公告

一、應徵人員具備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三)、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四)、溝通表達能力佳。

(五)、具學生生活輔導能力。

(六)、能夠獨立緊急危難事件,熟悉電腦文書、網路操作。

(七)、上班時間為星期日晚間2310至星期五上午0800。

二、薪資待遇:

(一)、32,520元起/月,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二)、錄取人員經聘僱後需簽訂契約書,且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三、應徵資料:

請備妥履歷表(須註明e-mail帳號)、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學(碩)士以上成績單、自傳等。

四、甄選方式:區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採報名表件書面審核,依審查結果合格者通知第二階段面談。

(二)、第二階段:通知個別面談,內容以儀表、反應、態度、觀念及相關安全與服務認知為主,面談後擇優錄取。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大林校區宿舍行政事務及協助住宿生之生活管理。
(二)、協助宿舍自治幹部推動各項工作。
(三)、執行住宿生早點名、晚間查鋪、人員抽查與夜間巡查。
(四)、協助住宿生生活管理、問題解決及疾病照顧與協助就醫。
(五)、執行收假點名,並清查請假人數及瞭解事由,與家長聯繫,確實掌握住宿生回宿情況。
(六)、配合生輔組執行各項防災演練。
(七)、隨時查看宿舍監視系統,杜絕危安因子,確保住宿生安全。
(八)、負責宿舍安全維護,並即時向組長、校安值班人員反映協處。

(九)、協助處理偶發事件及宿舍各項突發狀況處置。

(十)、負責宿舍環境維護,確實維護住宿品質。

(十一)、負責檢查宿舍所有公共設施、器具及寢室內設施,有損壞或須定期保養之設備,須立即填報維修或保養。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選面談地點:書面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

七、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如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九、意者請於114年5月13日前點選本系統,『徵才』,初審合格安排甄選。聯絡電話:05-2658880轉252。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作為錄取後校內各項業務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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