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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111-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1.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3.13日止。

2.申請資格:

*本校專一~專五學生,有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父母或學生本人)證
明;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專一~專三者: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
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專四~專五者: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3.申請方式:

繳交下列文件至課指組,由學校收件後統一申請

*申請書。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111-1學期成績單及在學證明。

*低收入戶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影印本。

 

下載文件:

南投縣政府來函

本獎學金辦法.doc本獎學金辦法.odt

申請書.doc申請書.odt

個人資料同意書.doc個人資料同意書.odt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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