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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單親培力計畫補助

一、申請資格: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
(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
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
取得學位。

二、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至112年3月10日

必備相關文件:1.申請表

2.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以下子女)各類所
得清單。

4.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

5.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

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者應檢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
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參考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768

 

*申請辦法:將相關文件備齊後繳至課指組,以利後續辦理呈報作業。


下載:

單親培力計畫函

單親培力計畫申請表

個人資料同意書.doc個人資料同意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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