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 安 心就學獎學金」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29日止受 理申請 ,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學生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 金 實施要點(以下稱本實施要點)辦理。 二、、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以 下同)5千元整。 (二)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1萬元。 三、申請條件、申請表件及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詳如本實施 要 點。 四、申請表件由肄業學校初審及核章後,於旨揭期限內寄送至 本 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註明大 專 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五、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