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資格:本校專一至專五在校生。
(一) 需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12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之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3月31日)。
(二) 112-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2.申請類別及金額:
獎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新臺幣8,000元。(專四至專五)。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新臺幣4,000元。(專一至專三)。
助學金: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新臺幣6,000元。(專四至專五)。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新臺幣3,000元。(專一至專三)。
3.本校受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日1700時止,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