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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受理申請時間:113.3.29至113.10.31日截止。

2.  申請資格:專四至專五學生,且有申請學貸款並於申請截止日前曾擔任計畫合作之社福單位志工,以上三項皆需具備。

3.  申請方式:至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擔任志工。並備妥志工服務證明、身分證明文件(當學期在學證明或最高學歷證明、就學貸款證明文件)自行至線上表單(https://reurl.cc/KMdp1j)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紙本郵寄及email等)概不受理。

 

※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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