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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勵馨基金會113學年度欣恩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日期:113年8月1日至113年8月20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或至課指組。

一、申請資格:
(一) 申請對象:
1.第一類:本會開案之服務對象或其子女,年滿18歲考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內學女性。
2.第二類: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考取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且對性別議題有學習興趣之在學女性。
(二) 申請條件:
1.專四、專五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2.學習成績須達等第B(75分)以上。
3.家庭年度總收入未超過120萬元。
4.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補助。

二、應繳交資料:
(一) 欣恩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
(二) 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三)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正本。
(四) 社工推薦表(限第一類申請者)。
(五) 其他佐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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