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喔,請開啟 Javascript 功能。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登入
網站導覽
搜尋
X
學校資訊
校史沿革
校訓 / 校徽 / 校歌
校務發展
組織架構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公開資訊專區
校園走走
交通位置與校園平面圖
方懷正教育事務基金會
訊息快遞
募款專區
影音專區
行政單位
董事長
校長室
秘書室
校務研究發展中心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人事室
會計室
技術合作處
生命教育中心
軍訓室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單位
護理科
餐飲管理科
美容保健科
應用外語科
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科
通識教育中心
資訊系統
家長關懷系統
全校課程地圖
Moodle教學平台
先傑e化系統
EasyTest
電子公文簽核系統
護理科實習生管理系統
CWT中文能力雲端診斷系統
諮商關懷系統
學生學輔整合資料庫
錄課管理平台
分眾導覽
在校生
學生家長
教職同仁
畢業校友
來賓訪客
招生中心
展開
FACEBOOK
:::
首頁
首頁
學校資訊
訊息快遞
最新消息
返回上一層
返回上一層
:::
最新消息
校史沿革
校訓 / 校徽 / 校歌
校務發展
組織架構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公開資訊專區
校園走走
交通位置與校園平面圖
方懷正教育事務基金會
訊息快遞
最新消息
募款介紹
捐款方式
崇仁之光
對外公告
募款辦法
校外活動來文
新聞櫥窗
募款專區
募款介紹
捐款方式
募款辦法
影音專區
高雄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4-08-29
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
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26日高市教高字第11336564200號函辦理。
旨案申請資格為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申請程序說明如下,依規定程序申請並繳交電子檔(文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及各項成績未達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惟一年級新生申請發給獎學金者,以第二學期申請為限:
申請書。
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獎懲紀錄。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該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承辦單位戳章或承辦人職名章。
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請使用GOOGLE開啟):
研究所:https://forms.gle/iC2Cf5PYJji3UkuAA
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https://forms.gle/1ejZN6fzDc4sS7DP7
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https://forms.gle/s4RN2epXV7HPPhhf8
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掃描電子檔,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學校名稱.pdf」,並將電子檔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以前寄至canhelpstudent@gmail.com,以憑辦理。
請學校應協助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及學生所屬學制、年級,以維學生之權益,倘有誤植情形視同資格不符。
考量照顧低收入戶弱勢學生,鼓勵積極向上於求學階段取得優異成績,本案屬獎學金性質,高中職學生未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獎學金。
本奬學金將於113年11月擇期召開審查會議,本案審查委員會依審查原則辦理,其審核結果另函通知。
相關申請表件可逕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市復華高中註冊組潘建豪組長(電話:07-3344168分機53)或該市高中職教育科王景緯助理員(電話:07-7995678分機3023)。
函
辦法
申請書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