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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10.04日止,並將資料送至課指組。

 

申請資格:本校專四~專五學生。

申請文件:(1~6項為必要文件)

  1. 申請表(貼妥照片並親筆填寫簽名)。
  2. 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 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或清寒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學校推薦函文件。
  4. 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5. 112-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在80分以上。
  6. 113-1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7. 112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本獎助學金只有5名員額,若申請人數超過員額將依低收、中低收、特境、清寒順序及成績高低審核後,再統一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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