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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專一至專五在校生,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為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亦為80分以上者。且家庭狀況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

*父母兄姐均失業或失去怙恃家境困難,經濟拮据。

*父母兄姐雖服務於公司機關,但家屬眾多其收入不足維持家庭生活及

家屬教育費。

*父母兄姐為人幫傭或設攤販其收入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並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二)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 113-1學期註冊章)。

(四)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鄉鎮區公所清寒證

明、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因發生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證明等

文件之一),若無本項證明文件則免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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