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專一至專五在校生,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為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亦為80分以上者。且家庭狀況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
*父母兄姐均失業或失去怙恃家境困難,經濟拮据。
*父母兄姐雖服務於公司機關,但家屬眾多其收入不足維持家庭生活及
家屬教育費。
*父母兄姐為人幫傭或設攤販其收入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並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二)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 113-1學期註冊章)。
(四)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鄉鎮區公所清寒證
明、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因發生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證明等
文件之一),若無本項證明文件則免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