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至113年10月7日止
申請資格:
本校專四及專五在校生
設籍雲林縣至少一年以上
具中、低收資格或經學校證明推薦者
112學年上下學期成績(成績70分以上、操行80分)且無記過以上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