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家庭經濟需要,但成績未達標準
者,經審查會開會決議)。各科學期成績達「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學習評量辦法」規定之及格基準,日常生活表現優良者。高一新生需提
出學生證影本及註冊單。
三、申請人應檢具之相關文件:
1.申請表 2.自傳 3.學生證正面影本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教師/牧者推薦信
6.成績單(需蓋學校證明印鑑)
7.其他證明(無則免附):清寒證明、如有特殊才能則請附上鑑定證明、比
賽得獎證明、學校資優證明、參與社團活動、
社區服務時數證明等。
四、名額及金額:每年級5名,每人每學期10,000元,每次申請通過均獎助該生至畢業
為止。期間若有成績未達標準、休學或退學等情事,則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