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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業於1025日辦理114度計畫徵件說明會,關於114年度徵件說明如下:

1.計畫申請期程:

*113.11.21 系統開放申請計畫 (若為初次申請,須先註冊帳號,網址: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

*113.12.10 校內徵件截止時間

*113.12.20 計畫函報教育部

2.申請資格:

本校專任教師。

3.申請學門:

10學門包含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學門;3專案為大學社會責任(含試辦多年期)技術實作、情緒健康與福祉(114新增)

4.補助額度及計畫執行期程:

每案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一年期)執行期間為11481日至115731

(專案多年期)至多申請二年,執行期程為11481日至116731

(*計畫書頁數一年期至多25頁;專案多年期至多40)

5.本計畫執行結束後須參與教育部辦理之成果交流會

 

授課計畫書申請人及授課對象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門)

二、授課對象應為大專校院之僑生先修部、專科、大學部、碩士班(包括在職專班)、博士班之學生。

三、申請計畫之授課課程應為學校認可納入畢業學分之課程。

四、計畫搭配之課程名稱務必與開課系統顯示相符

 

經費編列原則

一、經費額度:每案最高50/

二、人事費編列:上限為總金額60%,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12,000/月,協同計畫主持人不得支領。

三、助理費規定:僅支付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5,000/

四、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最高每名10,000/(須於計畫書及經費表載明,未編列者事後不予補助)

五、業務費編列: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獎金或禮券餘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

 

須避免事項

一、與高教深耕或其他計畫內容相同或雷同。

二、與去年計畫相似(缺乏創新性)

三、文獻抄襲期刊但未引註。

四、與共同主持人或同一教師社群人員計畫書內容相似。

 

計畫相關資訊: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說明會簡報下載區: https://tpr.moe.edu.tw/news/788a55d8-ba64-4724-8c70-7921377ac6ad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 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

114年計畫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 https://tpr.moe.edu.tw/application/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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