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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崇仁專校113-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生離宿規定(大林校區)

1. 離宿時間:

▓1至3年級:113.1.10日(五)下午1300-1700時

▓4.5年級:113.1.9日(四)下午1500-1700時或1.10日(五)下午1300-1700時

2. 離宿前所有寢室須完成打掃清潔,舍監及宿舍幹部於113.1.8-9日晚間實施檢查,未通過檢查的寢室須於離宿前找舍監複檢,並於通過後始得離校。

3. 住宿生行李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全部帶回(退宿同學須全清空),未帶回家的行李請統一放置個人衣櫥(床上「可放床墊」、書桌及地板均不可放置物品),另,貴重物品請務必攜回。

4. 冷氣遙控器的電池請務必取下,並由寢室長確實將遙控器及電池保管好。(4.5年級寢室的遙控器請交予舍監)

5. 入校協助搬運行李的家長車輛(從警衛室旁進入)可以開至宿舍,進入校園的車輛請確實聽從交管人員的指揮及引導將車輛停放至定位。

6. 女生宿舍僅女性家屬可進入協助,男生宿舍僅男性家屬可進入協助,或由現場工讀生協助。

7. 校園內停車場位置有限,請家長及住宿生於完成行李辦運後盡速離校,並於等候車位時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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