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生宿舍輔導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為維護住宿環境安全,如有發現住宿生疑似攜帶違禁品(如菸、酒、刀械、毒品、化學易燃物品、其他足以傷害同學身體之物品),得依規定由師長(或舍監)及二位以上住宿學生代表陪同,進行學生宿舍之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被檢查之學生本人得在現場,如有查獲上述相關物品,依校規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