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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為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二、除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外,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若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自114年9月30日起,可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三、詳細訊訊可參考法扶基金會網站https://www.laf.org.tw/service-project-detail/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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