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頁面主要內容區
:::

行政單位公告

114-2學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一、學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310日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專一至專五在校生

有以下情形以致就學困難者: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相關繳交文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七)申請書請使用該基金會115122日修訂版(114學年第2學期),學生務必詳實填寫並簽名。

申請辦法:將相關文件填註備齊後繳至課指組,以利後續上傳呈報作業。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