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4月16日臺教學(六)字第1150038709號函辦理。
二、依109年至114年統計資料顯示,妨害兵役案件中,以「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徵集者」為最常見類型,其比例高達61%,此類案件多屬當事人對妨害兵役相關規定認知不足所致。究其原因,現行兵役制度之宣導多集中於役男接近服役年齡階段,就學期間之學生及家長接觸妨害兵役相關法令資訊相對有限,顯示宣導時點確有提前之必要。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內政部函及宣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