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 70 分(含)以上。
2.結合科技創新與研發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作品實體或雛形。
3.申請者逕自線上報名。
申請文件:
申請表(取自線上報名系統下載之「全冊彙整」資料頁)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指導教授推薦函正本(至少一封)
申請聲明書正本
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申請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9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