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修正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提供收入驟減之失業勞工即時性之協助。
‧因「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已非學雜費補助,勞動部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不再把補助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及「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進行勾稽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