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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申請資格:

  1. 設籍於雲林縣滿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申請文件:

  1. 僅開於網路申請。
  2. 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
  3. 申請資料需學校初審通過,才會送至複審,故線上申請後,請務必告知課指組校外獎學金承辦人:許衣宸。

申請期限:

自115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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