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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申請對象:

  1. 非自願離職失業,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之勞工。
  2.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 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者,應併同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自115年9月8日起至10月12日止。

備齊應檢附資料後,繳交至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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