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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115-1生活學習獎勵金開放第二次申請,名額為30名,繳交期限至9/29(二),請備齊申請資料送至課指組,嘉義校區煩請導師代為傳送。

申請資格: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原住民學生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由申請學生之班級導師推薦並檢送相關文件經學校審查後,認為為經濟不利學生,為其開立相關明〈如申請表〉)

審查公告:將於115/10/1公告入選名單。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及相關自主學習或跨域學習計畫。

2.     114-2缺曠課記錄。

3.     補助身分證明文件。

 

執行方式:

1.     入選學生依進度表執行為期3個月考核(A),每月繳交8小時自主或跨域學習計畫考核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並於第三次考核結束前完成B類輔導機制(至少一項或多項B類機制)

2.     生活學習獎勵金每月5,000元,共獎勵三個月,唯審核未通過或未繳交者,不予發放並暫停該學期參與本獎勵項目。

3.     每學期應完成至少2項不同面向的學習輔導機制,即應完成A+B(B類機制可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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