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生活學習獎勵金開放第二次申請,名額為30名,繳交期限至9/29(二),請備齊申請資料送至課指組,嘉義校區煩請導師代為傳送。
申請資格: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原住民學生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由申請學生之班級導師推薦並檢送相關文件經學校審查後,認為為經濟不利學生,為其開立相關明〈如申請表〉)
審查公告:將於115/10/1公告入選名單。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及相關自主學習或跨域學習計畫。
2. 114-2缺曠課記錄。
3. 補助身分證明文件。
執行方式:
1. 入選學生依進度表執行為期3個月考核(A類),每月繳交8小時自主或跨域學習計畫考核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並於第三次考核結束前完成B類輔導機制(至少一項或多項B類機制)。
2. 生活學習獎勵金每月5,000元,共獎勵三個月,唯審核未通過或未繳交者,不予發放並暫停該學期參與本獎勵項目。
3. 每學期應完成至少2項不同面向的學習輔導機制,即應完成A類+B類(B類機制可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