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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115-1「生活學習獎勵金」共有121名同學通過審核(如附件),其結果將另行郵寄至學生信箱。

通過審核的同學,請依日程執行表繳交各階段考核表,經輔導老師考核簽章後,繳交至課指組,嘉義校區同學煩請導師代為傳送。

注意事項:

  1. 考核表應依申請時所附之學習計畫詳實記錄學習過程,並檢附足以證明具體學習成效之佐證資料。
  2. 無故放棄、未依時間繳交考核表、考核表填寫未完整或經輔導老師考核未通過,則該學期取消資格,次一學期得再提出申請。其缺額由候補名單遞補。
  3. 申請生活學習獎勵金通過者,務必於當學期申請並完成至少一項B類機制,即應完成A類搭配B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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