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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公告

申請資格:

高中組: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大專組: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前一學年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20小時)以上。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申請文件:

填寫申請所需資訊。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自傳(1000字以內)。

在學證明文件。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

教師推薦表格。

個資保護同意書。

社會服務證明文件。

一律採線上申請為主。

申請期限:

至115年10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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