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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務處徵聘校護公告

一、 應徵人員需具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二)具備護理人員職業登記資格。

(三)具有各級學校校護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二、應徵資料:請備妥履歷表(須註明e-mail帳號)、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自傳、推薦函等。(於通知甄選時請攜帶本項資料)

三、意者請於114年8月31日前點選本系統,『徵才系統』,初審合格安排甄選。聯絡電話:05-2658880轉252。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作為錄取後校內各項業務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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