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務處徵聘學務創新人員數員公告
一、應徵人員具備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有教育部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或各級學校學務相關工作經驗優先錄用。
(三)、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工作熱誠、服務精神佳、態度佳且配合度高。
(四)、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行政業務處理能力、電腦 office 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學校或公務部門行政工作資歷者佳。
(六)、具學生輔導事務或危機事件處理能力與經驗者佳。
二、薪資待遇:
(一)、32520元起/月,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二)、錄取人員經聘僱後需簽訂契約書,且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三)、聘期:自113年3月1日起聘(聘期至113年12月31日,視人員考核作為續聘參考)。
三、應徵資料:
請備妥履歷表(須註明e-mail帳號)、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學(碩)士以上成績單、自傳等。
四、甄選方式:區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採報名表件書面審核,依審查結果合格者通知第二階段面談。
(二)、第二階段:通知個別面談,內容以儀表、反應、態度、觀念及相關安全與服務認知為主,面談後擇優錄取。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三)、災害防救。 (四)、學生校外賃居。 (五)、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七)、學生生活輔導。 (八)、軍訓室業管相關業務。 (九)、其它交辦事項。
六、甄選面談地點:書面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
七、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如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九、意者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點選本系統,『徵才系統』,初審合格安排甄選。聯絡電話:05-2658880轉252。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作為錄取後校內各項業務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