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務處徵聘校安人員公告
一、應徵人員具備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三)、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四)、溝通表達能力佳。
(五)、具學生生活輔導能力。
(六)、能夠獨立緊急危難事件,熟悉電腦文書、網路操作。
二、薪資待遇:
(一)、32520元起/月,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二)、錄取人員經聘僱後需簽訂契約書,且不得違背契約內容。
三、應徵資料:
請備妥履歷表(須註明e-mail帳號)、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學(碩)士以上成績單、自傳等。
四、甄選方式:區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採報名表件書面審核,依審查結果合格者通知第二階段面談。
(二)、第二階段:通知個別面談,內容以儀表、反應、態度、觀念及相關安全與服務認知為主,面談後擇優錄取。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三)、災害防救。 (四)、學生校外賃居。 (五)、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七)、學生生活輔導、出缺勤及獎懲。 (八)、護理科專輔人員。 (九)、軍訓室(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十)、其它交辦事項。
六、甄選面談地點:書面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
七、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如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九、意者請於113年08月31日前點選本系統,『徵才系統』,初審合格安排甄選。聯絡電話:05-2658880轉252。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作為錄取後校內各項業務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