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具低收入戶證明且住校舍者一定要提出申請!
否則無法將住宿費退還,務必依辦法提出申請才能退費~
(貸款者則退回臺灣銀行還掉所貸住宿費)
期限到111/3/8止~
★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申請★
1102學年度-五專 一年級~五年級
申請時間:111/02/21~111/03/08
資
格
※限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且住校舍者。
※依據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申
請
表
申請表格(docx) 申請表格(odt)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低收免住宿費申請表
須備
文件
1.申請表。
2.低收入戶證明影本(請持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須為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