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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證明且住校舍者一定要提出申請!

否則無法將住宿費退還,務必依辦法提出申請才能退費~

(貸款者則退回臺灣銀行還掉所貸住宿費)

期限到111/3/8~

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申請

1102學年度-五專 一年級~五年級

申請時間:111/02/21~111/03/08

限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且住校舍者。

依據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申請表格(docx) 申請表格(odt)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低收免住宿費申請表

須備

文件

1.申請表。

2.低收入戶證明影本(請持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須為有效期限)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