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開班申請程序公告PDF檔共1頁→請點開查看(112.5.5更正) (非公告之相關時段皆為系統測試,若有上網申請或選課動作系統將自動清除) ★本項作業僅限網路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暑修★
★上課期間--112.07.03~112.08.31(暑修仍實施預警扣考請勿任意缺課)
第一階段:網路申請--已截止 ∵ 網路申請 = 取得繳費資格 = 取得暑期上課(含專班及包班)資格 ∴ 未在限期內登入網路申請的學生 = 無法繳費 = 無法暑修 第二階段:公告可開成班之課程--詳閱第五階段 第三階段:繳費及包班申請--已截止 第四階段:未達開班人數分攤補繳--已截止
第五階段:分攤補繳後開班課表--開放公告 1.專班課表:7月→公告中、8月→待7/12後定案 2.包班課表:一般課程 全→公告中 末代課程 全→公告中 第六階段:111-2學期未通過課程申請加修後課表--尚未開放(截止日112.7.12) ★繳費後未開成班統一退費時間: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5週
補充說明: 1.選課名單查詢方式:全校課程地圖>課程管理>課程選課名單查詢>現在學年學期>選擇科系>選擇課程 2.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同一科目每期以開課一次為限》 注意事項: 1.111學年度起數學Ⅰ、Ⅱ各改為2(學分/學時)本學年度暑期開最後一次專班--適用107-110級(含)學生 2.108學年度起國文Ⅲ~Ⅵ各改為2(學分/學時)(學生如申請上課則需開為包班)--適用106級(含)以上學生 3.108學年度起英文Ⅲ、Ⅳ各改為2(學分/學時)(學生如申請上課則需開為包班)--適用106級(含)以上學生 4.依據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八條之規定--學生參加暑期班修習課程上課時間不得衝堂 ※請注意上述所指課程含學生暑期於各單位實習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