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應徵人員需具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護理系所學士學位畢,領有護理師執照,且具區域教學醫院級以上醫院之臨床工作經驗三年。
二、工作性質: 護理學實習
三、應徵資料:請備妥履歷表(須註明e-mail帳號)、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學(碩)士以上成績單、自傳等。
四、意者請於111年10月2日前點選本系統,『徵才系統』,初審合格安排甄選。聯絡電話:05-2658880轉252。
*本校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作為錄取後校內各項業務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障您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