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1.本校專四、五學生且為下列條件之一
2.前一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75分,始可申請。
※繳交證件:
1.申請書
2.低收證明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113-1學期成績單
6.存摺封面(需蓋章及簽名)
※校內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3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