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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彰化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至11539日止

申請資格:

1.本校專一至專五在校生

2.設籍彰化縣六個月半年以上

3.具中、低收資格或家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證明推薦者

4.114-1學期成績(學業成績80分、操行80分)且無記過以上紀錄 

具備相關文件: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加蓋114-2學期註冊章)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115年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出具證明

5.114-1學期成績單

 ※資料請備齊後繳至課指組,若有相關問題,請前來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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