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頁面主要內容區
:::

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身份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者,己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 申請條件:
  1.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以上者。
  2.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以上。
  •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一份,請至基金會網站下載https://www.cdffoundation.org/zh-tw/
  2. 113學年度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提供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4. 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5. 課輔計書書一份(600~100)
  6. 簽署於一年內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
  7. 個人資料告知書。

獎助資訊:

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524日前將報名資料繳交至課指組。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