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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獎勵對象:設籍臺東縣並取得原民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之縣民。
三、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申請人請於收到證書後,至本府指定線上申
請平台(網址:https://www.indigenous.com.tw/)辦理,並上傳下列文件:
  1.當年度發放之認證合格證書影本。
  2.申請當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4.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紙本申請(公所協助):申請人如無法透過線上平台申請,得檢具申請書、切結書(如附件)及前述各款文件,向戶籍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請
貴所協助收件,據以初審並將合格之申請民眾資料,統一彙整至線上申請平台建置相關資料。
四、附件:
 (一)臺東縣政府 函
 (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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