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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獎助學金公告

*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規定及辦理時程依學校網頁公告為準逾期不候超過期限不予申請,請自行注意申請時效!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2-1校內獎助學金一覽表

112.09

編號

獎助學金名稱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證件

申請期限

獎助學生金額

備註

1

學習獎勵金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原住民學生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即申請急難救助通過者)、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1.  生活學習獎勵金申請表

2.      自主學習或跨域學習計畫

112/9/11~112/9/18

5,000/月(執行3個月,共15,000)

未按期限繳交「考核表」及「多元活動學習單」者不予發放並暫停學期參與本獎勵項目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學習獎勵金申請表
 

 

2

低收入戶

免住宿申請

低收入學生且住在學校為限。

1.  申請表

2.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112/9/12~112/9/27

依當期住校住宿費為減免金額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低收免住宿費申請表

3

制服

補助

該學年度一年級新生經班導師推薦

1.      申請表

2.      其他相關證明

(填表請導師於課    程地圖開權限)

112/9/12~112/9/23

每名補助5,000/每班限1

導師推薦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後交紙本

4

方懷正獎學金

家境清寒,由導師推薦

1.  申請表

2.  清寒證明

3.  成績單

112/9/12~112/9/23

每學期名額及金額依方懷正基金會核定辦理

導師推薦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後交紙本

5

生活助學金(學期制)

本校在學學生因經濟弱勢確需協助者,依本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1. 申請表

2. 清寒證明

3. 成績單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重大傷病證明

每學期依公告時間申請

(112/9/12~112/9/23)

學期制:每名每月6,000元,共發給3-4個月,總計18,000~24,000元整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名單經委員會決議)

每月服務30小時為上限

6

生活助學金(按月制)

本校在學學生因經濟弱勢確需協助者,依本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依各單位公開徵求辦理

按月制:每名每月6,000元整

7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限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申請對象不包括重讀生、延畢生、研究所之學生。

※已領有其他補助【不得】申請本補助

 

1.      申請表(請用最新版本)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

3.      低收入戶證明

(112/8/17-112/10/5)

依教育部核定補助

依公告及mail使用最新表單申請

8

兄弟姐妹同時就讀本校學雜費優待

同時就讀本校且為同一法定代理人之兄弟姐妹。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12/10/11-112/10/21

弟或妹學雜費9折優待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兄弟姐妹同時就讀本校學雜費優待」申請表

 

9

112弱勢助學金

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

1.  申請表

2.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父母及申請人等3人資料)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111-2成績單學業平均須有60分)

一、申請時間:112年9月12日起至10月07日止。配合教育部送件期限,實際以消息公告日期為主。

二、方式:1現場申請。2郵寄申請((限實習生)。(註:證明文件不齊不予受理)

家庭年所得

每學年補助金額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弱勢助學金申請/112年度1學期提出申請

第一級

70萬以下

20,000

第二級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

10

原住民學生清寒助學金

凡本校原住民學生,操行成績須達80分(一年級新生憑國中最後一學期成績單)皆可申請。若申請人數超過助學名額時,依家庭所得較弱勢者排列優先順序。

1.  申請表。(學務處網站下載)

2.  全戶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及配偶)

3.  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4.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5. 清寒證明

 

 

 

 

 

112/11/14~112/11/29

發給之名額與金額以當年度預算編列為分配原則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後繳交紙本

11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凡本校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若申請人數超過助學名額時,依學業成績排列優先順序,學業成績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高者優先。

1.    申請表

2.    政府機關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訪視表

3.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112/11/14~112/11/29

發給之名額與金額以當年度預算編列為分配原則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繳交紙本

12

 

112-2免學費方案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    申請表

2.    切結書

 

112/11/14-112/11/29

 

發給金額以當學期學費及年度財稅中心審核結果為準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免學費助學金申請/112年度第2期提出申請

 

13

112-2各類學雜費減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五專一至五年級學生

1.   申請表

2.   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3.   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

4.   學雜費收據正本(學生存查聯)

112/11/14-112/11/29

發給金額以最新年度教育部規定為原則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各類就學優待申請/112年度第2期提出申請

14

餐費補助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1.         確有實際需求之學生(不含實習生、延畢生)

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申請通過後若成績資格不符,則取消獲選資格)

1.         申請表

2.         其他相關證明

 

112/12/12~112/12/29

 

發給之名額與金額以當年度預算編列為分配原則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學生填寫資料後印出簽章,繳交至課指組

15

急難救助金

一、因公傷亡。

二、意外傷亡。

三、因重病住院。

四、家中突遭重大變故,經相關機關及班導師簽署證明者。

1.          申請表

2.          證明文件

依學生家庭現況隨時辦理。

最高10,000元整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學生急難救助金」申請表

 

高教深耕

課業協助增能

1.擔任本校教學助理者。

2.擔任技術練習指導之學生。

1.    申請表

2.    教學助理(TA)工作心得表

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05)2658880分機294

112/09/11~112/10/31

每名 6,000(2次發放)

依各承辦處室公告為主。

課業學習輔導

1.須接受課輔學生。

2.上學期有單科成績不及格,能 完成每科5小時以上之自主學習者(由導師推薦)。

1.    申請表

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05)2658880分機294

112/09/11~112/10/31

每科 3,000 元

(每名最多可申請2科,共6,000元)

課業學習獎勵

1.「課業協助增能」或「課業學習 輔導」表現優良學生。

2.經上述獎勵之承辦單位師長或導師推薦。

1.    申請表

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05)2658880分機294

112/09/11~112/10/31

每名最高6,000元

(依獎勵人數多寡分配)

專業課程訓練獎勵金

參與由老師指導之專業技能訓練。

1.    申請表

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05)2658880分機294

112/09/11~1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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