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2-1校內獎助學金一覽表
112.09
編號
獎助學金名稱
申請資格
申請繳交證件
申請期限
獎助學生金額
備註
1
學習獎勵金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原住民學生、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即申請急難救助通過者)、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1. 生活學習獎勵金申請表
2. 自主學習或跨域學習計畫
112/9/11~112/9/18
5,000/月(執行3個月,共15,000)
未按期限繳交「考核表」及「多元活動學習單」者不予發放並暫停該學期參與本獎勵項目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學習獎勵金申請表
2
低收入戶
免住宿申請
低收入學生且住在學校為限。
1. 申請表
2.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112/9/12~112/9/27
依當期住校住宿費為減免金額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低收免住宿費申請表
3
制服
補助
該學年度一年級新生經班導師推薦
2. 其他相關證明
(填表請導師於課 程地圖開權限)
112/9/12~112/9/23
每名補助5,000元/每班限1名
導師推薦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後交紙本
4
方懷正獎學金
家境清寒,由導師推薦
2. 清寒證明
3. 成績單
每學期名額及金額依方懷正基金會核定辦理
5
生活助學金(學期制)
本校在學學生因經濟弱勢確需協助者,依本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重大傷病證明
每學期依公告時間申請
(112/9/12~112/9/23)
學期制:每名每月6,000元,共發給3-4個月,總計18,000~24,000元整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名單經委員會決議)
每月服務30小時為上限
6
生活助學金(按月制)
依各單位公開徵求辦理
按月制:每名每月6,000元整
7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限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申請對象不包括重讀生、延畢生、研究所之學生。
※已領有其他補助【不得】申請本補助
1. 申請表(請用最新版本)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附)
3. 低收入戶證明
(112/8/17-112/10/5)
依教育部核定補助
依公告及mail使用最新表單申請
8
兄弟姐妹同時就讀本校學雜費優待
同時就讀本校且為同一法定代理人之兄弟姐妹。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12/10/11-112/10/21
弟或妹學雜費9折優待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兄弟姐妹同時就讀本校學雜費優待」申請表
9
112弱勢助學金
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
2.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父母及申請人等3人資料)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111-2成績單學業平均須有60分)
一、申請時間:112年9月12日起至10月07日止。配合教育部送件期限,實際以消息公告日期為主。
二、方式:1現場申請。2郵寄申請((限實習生)。(註:證明文件不齊不予受理)。
家庭年所得
每學年補助金額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弱勢助學金申請/112年度1學期提出申請
第一級
70萬以下
20,000
第二級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
10
原住民學生清寒助學金
凡本校原住民學生,操行成績須達80分(一年級新生憑國中最後一學期成績單)皆可申請。若申請人數超過助學名額時,依家庭所得較弱勢者排列優先順序。
1. 申請表。(學務處網站下載)
2. 全戶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及配偶)
3. 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4.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5. 清寒證明
112/11/14~112/11/29
發給之名額與金額以當年度預算編列為分配原則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後繳交紙本
11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凡本校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若申請人數超過助學名額時,依學業成績排列優先順序,學業成績相同者以操行成績較高者優先。
2. 政府機關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訪視表
3.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繳交紙本
12
112-2免學費方案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切結書
112/11/14-112/11/29
發給金額以當學期學費及年度財稅中心審核結果為準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免學費助學金申請/112年度第2期提出申請
13
112-2各類學雜費減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五專一至五年級學生
2. 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3. 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
4. 學雜費收據正本(學生存查聯)
發給金額以最新年度教育部規定為原則
申請路徑:本校首頁/全校課程地圖/學生帳號及密碼/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各類就學優待申請/112年度第2期提出申請
14
餐費補助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1. 確有實際需求之學生(不含實習生、延畢生)。
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申請通過後若成績資格不符,則取消獲選資格)
112/12/12~112/12/29
請導師於課程地圖開權限進去作申請,學生填寫資料後印出簽章,繳交至課指組
15
急難救助金
一、因公傷亡。
二、意外傷亡。
三、因重病住院。
四、家中突遭重大變故,經相關機關及班導師簽署證明者。
2. 證明文件
依學生家庭現況隨時辦理。
最高10,000元整
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學生急難救助金」申請表
高教深耕
課業協助增能
1.擔任本校教學助理者。
2.擔任技術練習指導之學生。
2. 教學助理(TA)工作心得表
請洽教學發展中心
(05)2658880分機294
112/09/11~112/10/31
每名 6,000元(分2次發放)
依各承辦處室公告為主。
課業學習輔導
1.須接受課輔學生。
2.上學期有單科成績不及格,能 完成每科5小時以上之自主學習者(由導師推薦)。
每科 3,000 元
(每名最多可申請2科,共6,000元)
課業學習獎勵
1.「課業協助增能」或「課業學習 輔導」表現優良學生。
2.經上述獎勵之承辦單位師長或導師推薦。
每名最高6,000元
(依獎勵人數多寡分配)
專業課程訓練獎勵金
參與由老師指導之專業技能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