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平安:
請具低收入戶證明且住學校宿舍者 一定要提出申請!
否則無法將住宿費退還,務必依辦法提出申請才能退費~
這學期有先扣於繳費單,目前收件是補紙本給我!
(貸款者則退回臺灣銀行還掉所貸住宿費)
期限到112/9/27止~
★ 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申請★
112-1學年度-五專一年級~五年級
申請時間:112/9/12~112/9/27
資
格
※限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且住校舍者。
※依據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申
請
表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各項獎助學金相關表單/低收免住宿費申請表
須備
文件
1.申請表。
2.低收入戶證明影本(請持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須為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