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之專一(高一)及大一學生
已完成112-1學期就學貸款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可抵免112-1貸款本金(一次性):
1.獲5大類學雜費減免(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身心障礙、原住民)
2.獲大專弱勢助學金
3.有12歲以下子女
4.學生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112/6/20前懷孕)
★一次性補助-à統一資格檢核時點。
★原則以部會資料勾稽、免申請
例外學生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112/6/20前懷孕)由貸款人向就讀學校申請;
其餘已完成112-1就學貸款且具上述1-3點之資格新生由教育部及承貸銀行
勾稽無須另外做申請。
學生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112/6/20前懷孕)得檢附證明文件於112/9/25至112/11/3向課指組提出申請
◆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
◆或檢附診斷證明書,診斷證明書應載懷孕週數及預產週數及預產日期。
◆配偶以懷孕者除前項資料外、再佐附:戶政機關核發之結婚證明書、申請人及
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配偶欄有註記)、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琦他戶籍資
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承貸銀行專線電話: 1、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 2、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 3、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07-557-5595。 4、臺灣土地銀行:07-5515231轉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