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2.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
3.大臺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4.學期智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繳交文件:
1.申請書。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4.114-1成績證明單。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截止日:115年5月13日止。
資料備齊請繳交至課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