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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一、申請條件:

1.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2.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

3.大臺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4.學期智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繳交文件:

1.申請書。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4.114-1成績證明單。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截止日:115年5月13日止。

資料備齊請繳交至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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