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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條件:

1.設籍於高雄市之國中以上至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2.低收、中低收及家境清寒,經慈善會訪視後,得參與助學計畫

3.無接受其他民間單位持續性助學補助者。

4.國、高中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學平均75分以上者;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本計畫助學生

5.若學生納入助學專案後,經查有品行不佳,將取消助學金資格。

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 114-2成績證明單。

3.家庭身分別相關證明、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4.學校師長推薦信。

備齊資料請繳交課指組。

申請截止日:115年7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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