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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

  1. 民國8511日後出生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及畢業生。
  2. 114年第2學期()前任一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者。
  3. 114111日至115930日前曾擔任此計畫合作26間社福單位之志工。

應備文件:

  1. 志工服務證明。
  2. 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3. 就學貸款證明文件。

至基金會官網填寫線上表單,方完成申請。

申請期限: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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