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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要點:

  1. 申請者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癌症,至今仍持續接受治療,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
  2. 就讀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3.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科與操行成績均達70()以上。
  4. 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實際生活困難之近貧或邊緣脆弱家庭、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政府公告最低生活費標準者。

獲獎者義務:

透過聲音檔案來分享你的故事,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學習歷程與成果、個人特質與興趣、特殊事蹟與貢獻、未來規劃與目標等。

檢附文件:

  1. 申請表正本。
  2. 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
  3.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記事。
  4. 同住人口114年度之綜所稅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
  5. 114-2學年度成績單。
  6. 115-1學年度在學證明文件影本。
  7. 自傳。
  8. 學校師長或社工推薦函。
  9. 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1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2張。
  10. 申請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備齊應檢附資料後,繳交至課指組。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9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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