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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

  1. 設籍於南投縣六個月以上之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
  2.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4.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5. 114-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年內)
  3. 114-2學期成績證明單。
  4.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
  5. 低收入戶學生者,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備齊應檢附資料後,繳交至課指組。

申請期限:至9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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