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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對象:

  1. 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2.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
  3.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114-2學期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本。
  4.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115101日至1012日止。

備齊應檢附資料後,繳交至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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