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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

  1. 設籍於高雄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114-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 獎懲紀錄。
  4.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申請期限:

1022日止。

備齊應檢附資料後,繳交至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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