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校安中心

一、依據本部111年6月29日臺教學(五) 字第1112803785號修正後「大專校院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表」函文辦理。
二、配合本部於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中「各級學校建物防墜安全檢核參考表」,修正旨揭檢核表,特請各校完成自主檢核調查,以有效管理校園環境,強化校園安全防護,維護教職員工生人身安全,杜絕危安事件發生。
三、各校每學期應完成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調查,並落實執行重大人危災害演練,以完善校園安全整體機制,請各校於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至本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區針對檢查結果實施填報(https://csrc.edu.tw/Operation)。
四、為掌握學校應於每學期對校園環境安全完成自主檢核調查,以完善校園安全整體機制,請務必確實填報,各校執行情形及依限填報情形,並將列入校園安全訪視、績效型補助款或獎補助款核配參據。
五、本填報系統已新增報表列印功能,請各校視需求辦理校內陳核作業,並積極檢視及建構安全無虞之校園環境。
六、有關「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檢查結果填報作業如下:
(一)填報時限:自113年2月19日起至3月18日止。
(二)作業對象: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填報方式:請至校安中心首頁「表報作業/校園安全類/ 112學年度第2學期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調查回報系統」網頁填報,務必於時限內完成作業。


至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