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最新消息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二、申請方式: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二)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免備文)送本會複審(含紙本申請資料及電子檔),逾期不予受理。
 (三)國中或高中(職)畢業學生,如升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案件,請原畢業學校提供成績單證明,由現今就讀學校協助提出申請。
三、附件:公文


至頂